线条之美是书法艺术美的基本特征,是书法家充满激情的艺术线条赋予了这种美。书法之美首选是线条之美,线条的变化会引起观赏者心灵的震颤,情感的共鸣,书法线条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变幻莫测,“于意料之外,但在情理之中”。“点”如高峰坠石,“横”如千里阵云,“竖”如万树枯藤,“捺”如崩浪奔雷等。沈尹默先生有言:“字的点画,等于画的线条,线条要有粗细、浓淡、强弱种种不同而以一笔出之,才能表现出多样而一致的和谐情调……就以曲尽物象”。另说“字是用笔蘸上一色墨,由指执笔,由腕运笔,不是平拖涂抹就的。其中必须有微妙不断的变化,才能显现出圆活妍润的神采”。书法艺术的灵性主要源于线条艺术的集中体现,线条虽是简洁的,单纯的,却又是精深的、最具东方艺术表现力的因素,它的意蕴是博大的、无止境的。
韵律之美是线条之美的意象表现,有人说书法是凝固的音乐,它具有民族传统艺术形式共有的特点,多年来,人们对书法线条的韵律有类似的总结。“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衰则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颜真卿《祭侄稿》在线条上以情感为性把痛失亲人的悲愤倾诉于笔端,线条的快慢、轻重、枯湿、浓淡都以线条的韵律为控制限度。线条的韵律是书法艺术的生命内核,很难想像节奏混乱,没有轻重、徐疾的书法作品能打动观者的内心,所谓一点一画皆有一波一拂,又有三折的“节奏之变,如同音乐一样,韵律是线条成形节奏的内在因素,它贯穿于线条的起止过程中,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粗的线条有雄浑感,细的线条有清丽感,中锋用笔则线条有坚实感,侧锋线条有超脱感,偏锋线条有浮躁感,露锋的线条有生辣感,藏锋的线条有含蓄感。
沃兴华先生曾举例:“弘一法师的字平淡、恬静、无波无澜、澄彻空明,具有涤烦去愁,净化灵魂的感染力,在书法境界上摒弃了人世间的一切繁华矫饰,在方法上彻底否定了传统书法中所有奉为金科玉律的创作法则,如果说现代的含义包括否定传统的话,那么弘一法师的字无疑是最革命最激进,因而也是最现代的”。线条的形状不论方圆粗细,只要是流畅轻快的,就会有润的感觉,与愉快的情绪相一致。如果是厚重凝滞的,就有涩的感觉,显示出焦灼和沉郁的特征。愉快是人类情感中最肤浅的情绪,既不深沉也不持久,于心灵触动最小,因此这两种线条后者比前者耐看。根据叔本华的观点,人的本性须在正相反的路子上才能得到满足,一般人生活比较累,稍有余暇,就想追求轻松愉快,因此艺术形式中肤浅的愉快更比深刻的沉郁更受青睐,许多人喜欢赵子昂书法的原因可能就在于此。
陈振濂先生指出,书法是纯粹的线条艺术,它对线条的高质量要求使它不得不求助于中锋:恐怕没有任何一种艺术形式或任何一国的书写工具能对线条有如此的苛求。线条不但能体物造型,它不仅是作为媒介而存在,它自身具有的一种独立价值,在实际平面的天地中可以凸现一种立体的美,中锋的圆润、浑厚可以帮助这种美的表现,于是就有了线条的立体感一说。当然随之而来的是另一个审美要求:如果线条是中国艺术的灵魂的话,那么它应该表达出一种藏而不露、含蓄内在的东方民族精神。于是中锋又能提供一种美的规范:反对抛筋露骨、圭角横生,追求线条的内在含义,在包孕万机中显示出它那种深不可测的魅力。好的书法作品于转换处见驻笔,能留笔说明腕力非同一般,做到“抽刀断水水更流”,所谓端若引绳者矣!舞剑斗蛇,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书法,东方文化的核心代表,上下五千年,其线条具有的丰富表现力,无不为国人所喜爱,国外人士所叹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