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中旬,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某建设工地发生违法发掘古墓葬案件。该案严重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考古工作规程,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12月3日,国家文物局约谈淄博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约谈指出,此次违法发掘古墓葬案件,地方建设部门和单位事先未依法报请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考古发掘程序,发掘单位不具备考古发掘资质,严重违反考古工作规程,野蛮发掘,暴露出山东省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考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部门监管缺位等问题。
约谈强调,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从思想认识上剖析原因,从责任担当上查找差距,狠抓问题整改,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约谈要求,山东省有关方面要切实落实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近年来全省考古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严肃查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加大对违法案件追责问责力度,对不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制定“先考古、后出让”的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对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使用,加强对考古工作的管理,切实保障考古遗迹和历史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