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革命文物保护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强和规范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十三五”时期革命文物保护项目将接受检查。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2016年以来,由国家文物局批准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皆在此次检查范围之中,共计220个。
《通知》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需加强组织协调,按照文物保护工程检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应当场提出、立行立改;落实文物保护工程年度检查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内革命文物保护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检查,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检查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文物局。
据悉,相关工作安排明确,2021年4月后,国家文物局将根据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的检查总报告,对“十三五”时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组织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