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览主旨
“田野丹青乡土风·第四届黑龙江省农民画作品双年展”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和黑龙江省文联共同打造的品牌群众美术活动,旨在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基层、扎根人民,挖掘民间文艺资源,扶植农民美术创作,展现新农村、新农民、新风貌,为我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二、展览名称
田野丹青乡土风·第四届黑龙江省农民画作品双年展
三、展览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10日
四、展览地点
绥棱县文化中心
五、主办单位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绥棱县委
绥棱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黑龙江省当代艺术研究院
绥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六、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
张效廉
主 任
田文媛 庞玉红 傅道彬
副 主 任
吴团良 黄锦秋 李振宇 王 安 杨春辉 韩占路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付少波 王立新 白雪松 杜 坤 高延军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
梁 军 姜海英
副主任(常务)
孙铁成
七、评审委员会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审委员会。
八、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评出参展作品200件,其中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12件,优秀奖40件。展出规模将视收件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九、作品要求
1、未参加过往届黑龙江省农民画双年展的作品均可送展。
2、作品内容思想健康,与展览主题相符。作品形式要有突出的农民画、民间绘画的艺术特征。
3、可以采用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等绘画材料,在布上或纸上作画均可。
4、作品尺寸(画心)统一为69x99(cm)。
十、送件要求
1、初评寄送照片要求寄(送)作品照片(统一为10寸,最多不超过3幅),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地址、邮编、电话、作品题目、尺寸、材料及创作时间。
2、初评材料申报时间
以上材料寄送时间自2017年9月18日起至2017年9月27日止(周末除外),以寄(送)达邮戳为准。
3、初评照片收件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97号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邮编:150010
收件人:梁 军 陈 卓 李增辉
电 话:0451-83152244、83152296
4、复评送件要求:
初评入围作者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寄或送原作(时间、地址待定)。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所有材料恕不退回。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如寄送中造成破损、遗失等事故责任自负。展后十日内,请作者自行取回参展作品、荣誉证书,逾期恕不保管。作品如有收藏另议。
十一、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并享有对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
十二、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具备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十三、凡寄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中的各项规定。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