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览主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塑造黑龙江美术形象,推动我省雕塑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展览名称
意象龙江·黑龙江省首届架上雕塑作品双年展
三、展览时间
2016年10月18日—11月18日
四、展览地点
哈尔滨规划展览馆(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69号)
五、办展单位
主 办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雕塑专业委员会
协 办
黑龙江省当代艺术研究院
六、组委会
顾 问
傅道彬 吴团良
名誉主任
李振宇 李向宇 韩占路
主 任
纪连路 吕 滨
秘书长
于 猛 梁 军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 北 王仁亮 王建华 王泽佳 王松引王天进
朱晓东 孙国林 刘 洋 刘延久崔文哲
七、评选委员会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八、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健康向上,符合时代发展主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
2.作品高、宽、厚不超过120cm。
3.作品面向全省征集,凡未参加过省级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
九、作品报送
1、初评
①.本次展览采用电子方式投稿,请发送作品电子图片参加初评,不收作品照片。图片要求统一为tif格式高清晰度画质,像素至少在20MB以上,并请注明作品题目、作品尺寸(单位:厘米)、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和能即时联系的电话。
②.接收电子图片的接收指定邮箱为:
hsd_diaosuxi@163.com,每人最多可报送2件作品参评。
③.每位作者须邮寄初评费50元。
④.报送作品及汇款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起至9月10日止。
2、复评
①.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初评结果。
②.2016年9月25日至9月30日,请进入复评的作者将原作寄送至指定地址。
③.每位作者须交纳复评费100元/件。
3、汇款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联系人:张 鑫(15846546187)
邮编:150080
4、复评收件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联系人:张 鑫(15846546187)
邮编:150080
十、作者待遇
1、本展览将评选出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3件,优秀奖作品若干。
2、获奖及入选作品均可作为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十一、退件
展览结束三日内,请作者取回作品,过期不候。
十二、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针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