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上海青年书法人才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推动海派书法艺术的发展,拟举办上海市青年书法篆刻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市青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普陀区文化局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刘海粟美术馆分馆(上海市普陀区美术馆)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年满16至45周岁的上海市民(含外地在沪工作、学习、生活的书法篆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此次大赛,上海青年书法家协会主席、副主席不作为此次大赛的参赛作者,作为特邀作者参与本次活动。
2、征稿要求:
(1)征稿尺寸:书体不限,形式不限,尺寸限180cm×97cm以内,竖式为主,切勿装裱。
篆刻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以内的竖式宣纸印屏上。
(2)征稿内容:书写内容为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更欢迎契合主题,积极向上、富有新意的创作诗文。
(3)书法、篆刻可以参加单项,也可两项同时参加。每位作者书法、篆刻各限投1件。
(4)所有作品均不退稿。
(5)投稿作品落款请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在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
鼓励书写整纸作品,不提倡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作品甄选:
1、由上海书协组织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评审分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进行。将评选出100件作品入展,其中选出10件优秀奖作品、10件优秀奖提名作品。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奖、优秀奖提名作者享有一定额度的奖金,并颁发证书、赠送展览作品集。
2、获得优秀奖非上海书协会员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上海书协资格一次。所有入展作者均可直接申请加入上海青年书协。获得优秀奖、优秀奖提名作者将有机会被增补为上海青年书协理事。
3、评委若对入展或获奖作品有异议,该作者有义务配合评选工作现场面试。
六、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109号803室 收件人:宦明星 021-64691108
八、展览时间与地点:
展览定于2016年8月底开幕
展览地点:刘海粟美术馆分馆(上海市普陀区美术馆)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所有投稿作品必须独立完成,如有代笔现象,将取消当事人的参展资格。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上海青年书法篆刻大展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