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与意义
国有画院是我国美术创作研究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画院事业健康发展,加强画院创作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国有画院的业务能力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文化部艺术司将举办2016文化部全国画院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国画)。本次高级研修班由中国国家画院承办,由山水画、人物画、花鸟画三个中国画专业构成,本着“提高认识、加强理论、以创作为核心”的原则,通过对中国传统文化及艺术理论的学习,结合较为完备的技法训练、作品点评、室内及外出写生、创作并举行相应展览,旨在全面提升学员的中国画认识水平与创作能力,明确社会主义文艺创作方向,提高文艺理论水平。
二、师资条件
中国国家画院(原中国画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属的国内从事中国画创作与研究的高级专业机构。自上世纪80年代建院初期,便组织院里老画家开班授业。从2004年起,聘请院内外有丰富创作经验和学术成就的著名艺术家设立教学名家工作室并正式开设高研班,先后培养了艺术人才近5000人(次),成为国内最具成果与影响力的中国画及书法的教育培训基地之一。
三、招生对象、条件及人数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能够在学习期内全脱产学习;
(四)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国有画院在编的青年国画创作人员(包括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三个专业),年龄不超过45岁。本期高级研修班计划招生30人。
四、教学安排
(一)学制为1年期,时间从2016年6月中旬到2017年5月下旬。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每隔一段时间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方式除课堂教学外,安排外出写生两次。
(二)集中授课地点:中国国家画院教学培训部。
五、教学形式
(一)中国画高级研修班(含山水画、花鸟画、人物画),将在统一教学计划的同时,针对实际情况进行教学安排。
(二)由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和院外著名画家、理论家组成导师队伍,并分别配备执行导师、助理导师具体实施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三)教学形式分为专业课与理论修养课两种。前者偏重于技法讲解与传授,后者偏重于文化修养及学术理论的提高。
(1)专业课主要内容为中国画名作分析与临摹、实地写生和整理创作,包括导师讲解、笔墨示范与作品点评。学员定期交纳完成的作业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书法课程。
(2)美术理论课程和其他辅助课包括中外美术史论、中国传统美学、哲学、文学课程等,聘请知名学者、教授及文艺理论家授课,采取大课与分专业授课两种方式。
六、报名、录取与结业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函报,报名表请从“中国国家画院网”首页点击进入下载“报名表”。 网址:http://www.cnap.org.cn/gjhy/jypx/jypx.shtml ;点击此微信最底端“阅读原文”至链接最底端点击下载“报名表”。
邮寄材料请用“特快专递”,并注明“2016文化部全国画院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报名材料。
(2)报名日期:即日起至5月27日止(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3)报名画家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
(二)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2)报名表填写完毕后,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
(3)近期作品彩色图片5张以上(7寸以上彩色照片或印刷品);
(4)个人小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邮寄地址:
中国国家画院教学培训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邮编:100048)
报名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入学后如发现材料不实,将作退学处理。
(四)录取
由中国国家画院邀请专家组成艺术委员会联合评审,根据报名交来的作品或图片,经审核为本人作品并对其水平进行评选后,报文化部艺术司审核,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于6月上旬通知学员本人。
(五)结业
本班学习结束时,根据学习情况、结业作品对学员成绩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结业作品收入《结业作品集》,并举行“结业作品展暨结业仪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费用及其他
(一)所有进入高级研修班学习的学员免收学费;
(二)学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外地学员在京的暂住手续及其他事宜自理;
(四)学员在入学时需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五)学员学习期间应按时返校,并遵守国家画院的相关规定和教学培训部的考勤制度;
(六)学员按照教学安排,及时完成导师布置的作业,并最终完成结业创作。
(七)一切报名材料不退。
八、联系方式
中国国家画院教学培训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
邮政编码:100048
电话:(010)88414989
传真:(010)68486401
中国国家画院教学培训部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