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悉,11月10日,在江西景德镇举办的2022国际版权论坛开幕式上,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也是之前在内蒙古、江苏、四川、贵州4个省级试点地区的基础上,又选定了山西晋城、黑龙江佳木斯、江苏扬州、安徽黄山、江西抚州、山东潍坊、广东潮州、贵州毕节8个市为试点地区,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
民间文艺口传心授、世代传承,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和民族文化的重要瑰宝。试点地区将充分发挥当地民间文艺资源的独特优势,厘清我国民间文艺的现状和保护诉求,探索创新民间文艺领域版权工作业态、模式、机制,不断提升全社会民间文艺版权保护意识,强化民间文艺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推动民间文艺版权资源流动和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开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型发展新思路、新格局。
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在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保护民间文艺(又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国际条约。我国版权工作坚持推动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国内立法实践和国际推广联动,此次,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一方面,有利于解决我国民间文艺传承、利用、保护和弘扬的版权问题,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制定提供实践支撑和依据,另一方面,将进一步推动国际民间文艺版权对话交流,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