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是今年继认定第二批16家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举办首届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论坛、建立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联席机制和印发《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首批创新实践案例》后,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提质扩容增效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开展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是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创新发展、加快中华文化走出去、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9家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据悉,《若干措施》提出五方面具体措施,助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健全共建机制。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基地建设协商机制,加强对基地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基地探索制度型开放路径,依托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联席机制加强基地间协作和信息共享,支持基地建立重点企业名录、重点项目库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等。
二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基地所在省市有关部门,统筹利用文化领域相关财政资金政策支持基地建设,鼓励基地与现有政府投资基金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利用市场化方式为基地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等。
三是优化金融服务。支持基地与所在省(区、市)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联系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符合文化贸易企业需求的信贷创新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基地复制“信保+担保”融资模式,支持文化贸易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等。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基地建设广播影视线上交易平台、外向型版权交易中心等平台载体,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地开展“两头在外”的文物、文化艺术品保税仓储、展示、交易和数字内容加工业务,加强基地人才培育体系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等。
五是深化国际合作。将基地建设纳入文化领域多双边交流机制和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机制,鼓励基地设立海外文化贸易促进平台、加强与海外新媒体平台合作,支持基地利用各种展会平台和海外节展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贸易促进活动等。
商务部服贸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中央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地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加快推进有关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努力推动基地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