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年来,艺术品的交易模式基本延续传统做法。在欧洲国家,艺术品交易模式以拍卖为主;而在美国,则以画廊为主。这两种传统性的交易模式一直在延续,从相应机构出现到市场初步形成,再到法规逐渐完善,并在不断地拓宽继承和发扬。古语说有一利必有一弊,有发扬必有其批判,接下来我们就来逐一分析一下这两种延续百年的传统交易各有何利弊,首先是画廊:
所谓画廊,是指展览和销售美术作品的场所,或展卖美术作品的商业企业。画廊的经营模式是实行艺术家代理制,注重对市场的营销策划和对艺术家的包装和推介,从艺术家作品中收取代理费用。画廊的核心角色是艺术品交易中介,其主要任务是发现和培养艺术家,对其进行经济上的支持,鼓励其进行创作、加强其艺术修养,促使其作品受到专业收藏家的追捧以及博物馆的收藏。
2006年以来,我国专业性画廊稳步增长,目前数量已达到相当规模。根据2012年6月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主编、A M R C艺术市场分析研究中心公布、出版的《2011中国艺术品市场年度报告》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画廊行业规模进一步放大,画廊总数量达到1649家, 同比增长9%,主要分布于大中型城市。北京、上海是我国画廊业的主要聚集区,北京地区的画廊有721家,上海地区有256家。
规模之外,我国画廊业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西沐公布了一组数据:2011年中国艺术品市场 总成交额为3600亿元,其中画廊业(包括网上画廊)市场成交额为100亿元左右,只占市场总额的不足3%。作为艺术品“一级市场”的核心,中国画廊业似乎正在被这个市场“边缘化”。时至今日也没有在很大程度上取得突破性的、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
自身发育不良,代理制严重缺失,是我国画廊业面临的首要困境。首先表现为专业化水平低,许多画廊经营者并不具备深厚的艺术及鉴赏专业知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对优秀艺术家和艺术品的发掘和营销。其次表现在鉴定、保真、评估等支撑体系尚不完善,目前我国艺术品市场无序,许多艺术品收藏价值与价格相差甚远,与支撑体系不完善有很大关系。另外,艺术家代理制本应是专业性画廊的运营规则,但在我国画廊业中尚未成气候,多数画廊没有发挥应有的艺术品价值发现职能,而成为买画卖画甚至兼营工艺品、复制品的“画贩子”。
画廊在西方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而在国内,不太成熟的画廊却还停留在只是通过销售经营艺术家作品,赚取其中差价来维持业务发展。“财大气粗”的画廊则为艺术家提供签约、包装、推广“一条龙”服务。还有一部分画廊夹在前两种画廊中间,在推广、签约一些优秀艺术家的同时也会销售部分赚钱的市场热门艺术作品,用这种折中的方式来保证画廊运营收入。画廊也应该多尝试一些新的合作模式,只不过,因为社会大环境的问题,可能市场走向诚信、走向规范化的进程会相对比较漫长。
在成熟规范的艺术市场当中,画廊和拍卖行分属于一、二级市场。前者负责发现、培育、推介艺术家,后者则专注于艺术品的市场交易。那么我们再来看拍卖是如何应用的以及它又有什么优势与不足:
拍卖也称竞买,商业中的一种买卖方式,它通过一个卖方(拍卖机构)与多个买方(竞买人)进行现场交易,使不同的买方围绕同一物品或财产权利竞相出高价从而在拍卖竞价中去发现其真实价格和稀缺程度,避免交易的主观随意性,更直接地反映市场需求。
拍卖交易之所以被广泛应用,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它具有多方面的经济和社会功能及优点,其具体表现在:
一、价值的发现。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有许多商品按照传统的计价方式很难确定其真正价值,而拍卖这种交易方式能在特定时间、召集特定买家,通过竞价的方式,为需转让的标的找到一个确定的价格。尤其是无形资产及稀缺财产,拍卖方式较之普通方式更具优势。从某种意义上说,拍卖交易方式是发现商品价格的一种重要途径,有利于市场均衡价格的形成。
二、优化资源配置。有的标的物是供不应求,在拍卖交易过程中,通过“价高者得”的方式,最后成交的买受人通常是具备最佳条件或最需要拍卖标的者,这就使拍卖标的“适得其所”,得到最好的开发和利用,从而使资源配置得到优化。
三、拓展销售。拍卖标的涉及面广,在特殊商品方面,拍卖方式的功能也显得尤为突出,如文物艺术品、土地使用权、冠名权、各种经营权等,因为拍卖的进入,使得这些本来难以交易的商品找到了销售渠道,拍卖促进了这些特殊商品的流通,从而扩大了市场流通领域。
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减少交易风险。在拍卖过程中,由于拍卖公告的发布、招商公开进行,使得能够完全公开地传到竞买人那里,形成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众多竞买人参与标的物的竞争,信息发布不仅成本低廉,而且传播速度快。在拍卖会上,拍品能够直接面对客户,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从而提高交易效率,而交易过程完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使竞买人进退自如,不受约束,竞争风险小,拍卖也是现货交易,款到即付,信用风险小。
但是拍卖会的规模和影响比较小,程序也比较繁琐,参加拍卖会若是不能出席,要采用书面形式委托公司代为竞投,最后支付款项(落槌价+10%佣金)并领取拍卖品。我们众所周知艺术品拍卖市场一直是“拍卖不保真”的,而且由于最近几年资本市场的涌入造成拍卖市场的混乱,更加考验着买家的眼光和专业知识。
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应运而生,文交所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模式较拍卖、文物商店的实物交易方式不同,把实物与电子盘交易平台相融合,被称为“文交的第三只鼎足”;互联网+金融+文化的模式积极响应了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互联网+ ”计划。“别以为电子商务只是‘虚拟经济’,事实上,它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带动了‘实体经济’,电子商务大大降低了流通成本,这对激发中国经济的活力功不可没。”李克强说。
中国是一个新兴国家,创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交易制度是值得鼓励的,也许不远的将来,文交所将成为中国创造并在世界的新兴交易制度流行起来。新事物必定带来规则的改变,那么,文交到底是什么?它的出现有什么利弊对错么?我们下次为您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