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5〕37号)。总体安排如下:
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共分为体育健康类、美育类、国防教育类、依法治校类、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等五大类。本次创建工作周期原则上为2年,计划创建:
体育健康类学校9000所(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美育类学校5000个、基地200个;
国防教育类学校4000所;
依法治校类学校300—400所;
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学校300所。
5000个美育类学校:艺术团课程纳入学校美育课程体系
文件中显示,美育类学校指“示范性学生艺术团学校”,旨在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中小学校学生艺术团一体化建设模式,推动学生艺术团建设纵向衔接、横向贯通,形成一批示范性强、引领性突出的建设成果。
涵盖舞蹈、合唱、器乐、戏剧戏曲、美术书法、影视等多个专项类别。其中明确美术书法类(含绘画、书法、篆刻、设计和手工艺制作等)艺术团,团员人数不少于30人;影视类(含摄影、影视动画和数字媒体艺术等)艺术团,团员人数不少于20人。
在教学建设要求上,美育类学校需将艺术团课程纳入学校美育课程体系,以经典艺术作品为载体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帮助学生熟练掌握1项艺术特长,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教育教学,每年举办2场次校内专场演出和展示活动等。鼓励学校遵循美育规律,体现学段特点,彰显地域特色,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文化传承、校地共建、品牌打造等方面的特色发展路径,培育形成“一团一品”“一校多品”发展格局。同时创新课堂教学与实践模式,促进五育融合,引领教学改革,强化过程管理,推进评价改革,完善条件保障,激发艺术团的内生动力与创新活力。
200个美育类基地:传统文化融入教学体系
美育类基地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申报对象针对普通高校,主要任务围绕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维度展开,旨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融入高校教育教学体系,充分发挥高校文化传承创新优势,着力提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引导师生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在评价体系中,科研成果转化、跨区域合作、国际交流等指标均占有一定分值。强调探索跨部门协同、校地合作和高校间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提升资源整合与服务效能。